甘肅省政府辦公廳23日披露的一份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將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此舉旨在有序推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這份《意見》的主要目標是,通過5年時間的努力,到2020年,農民工勞動合同、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實現全覆蓋;農民工基本享受隨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服務、文化生活、社區服務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引導約350萬人就近城鎮化,努力實現24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未落戶的也能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民工群體逐步融入城鎮,為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意見》同時指出,除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外,甘肅要求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區,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區,可以對穩定就業的年限和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范圍、條件作出具體規定,但對穩定住所(含租賃)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2年。
對暫不具備落戶城鎮條件且在實際居住地城鎮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公民,將辦理居住證,居住證實行全省“一證通”。城鎮常住的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持居住證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等基本權利。
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還包括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農民工醫療和計生服務、居住條件等方面。
《意見》還對加強農民工就業創業服務作出要求,將推行農民工精準培訓、多渠道促進農民工轉移就業、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健全農民工就業服務體係等。
推行農民工精準培訓工作,以貧困地區、革命老區、藏區為重點,整合培訓資金,統籌培訓資源,改革培訓方式,對有培訓需求的農村勞動力分層次實施到村、到戶、到人的精準培訓,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1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同時,實施城鄉居民職業技能培訓民生實事工程,培養持有學歷證和職業資格證的“雙證”技能人才,使農村新成長勞動力成為有知識、有技能、適應產業發展要求的新一代農民工;開展“隴原巧手”、月嫂等勞務品牌培訓,提升勞動力市場競爭力;健全農民工終身職業培訓體係等。
為加強農民工權益保障力度,《意見》要求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完善和落實農民工社會保險政策、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依法保護農民工土地和集體經濟權益、提高農民工維權效能等。(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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