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1月20日訊(記者 儲白珊 通訊員 張仁平) 近日,南安市檢察院檢察長陳世炎收到祖籍南安的臺商洪先生的感謝函。
信中說了這樣一件事,3年前,洪先生投資300多萬元在家鄉南安市省新鎮種植了3000多畝巨尾桉樹,將經營管理交給堂兄打理。去年6月,洪先生的堂兄因涉嫌犯罪羈押在案。樹林頓時無人照料,病蟲侵蝕,樹葉枯黃,面臨虧損。洪先生通過我省有關部門,向南安市檢察院反映了這一情況。當時,案件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南安市檢察院在收到情況反映後,立即啟動快速辦理審查機制,認為洪的堂兄犯罪情節較輕,很快作出了取保候審的決定。3000多畝樹林也得到及時“搶救”。
洪先生只是得到過我省檢察機關幫助的眾多臺商之一。去年6月,省檢察院發布《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服務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特別注意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辦理臺商和臺胞投訴。這項規定,促使了我省各級檢察機關改進了執法方式,提高了對臺企、臺商的服務水平,也增強了臺商對大陸檢察機關的認可度和來閩投資的信心。
廈門市湖里區檢察院和其轄區內某臺資企業,就是這項規定的雙贏者。據介紹,這家臺資企業年納稅金額達幾千萬元,但公司原總經理孫某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從臺灣來的陳先生接任該公司負責人後,因缺乏對大陸經濟政策和法律的了解,對原總經理孫某一案能否得到公正處理存有疑慮,產生了撤資、另投他鄉的念頭。獲悉此事後,湖里區院檢察長立即帶領檢察人員登門拜訪,當面向陳先生就案件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疑釋惑,解開了陳先生的心結。事後,該臺資企業不僅沒有撤資,還在廈門再投資1200多萬美元辦新廠。
據了解,為維護臺商合法權益,營造臺商來閩投資的良好法治環境,省檢察院還專門就此下發文件,要求各級檢察院機關做好涉臺糾紛投訴案排查調處工作,完善檢察建議機制、建立信訪聯動機制和投訴舉報渠道。我省各級檢察院尤其是轄區內臺資企業較多的基層檢察院,也都在去年出臺了維護臺企、臺商合法權益的相關舉措。
“檢察官們對我們企業情況很熟悉,我們有什麼困難,也可以找他們幫忙解決。”漳州市一家臺資企業的負責人這樣說,“他們與轄區內的各家臺資企業都建立了工作聯係制度,適時上門拜訪,了解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主動給我們提供法律服務,我們在這里投資就更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