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四川189個受理點可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2018-09-04 16:24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9月1日,四川省全面啟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制發工作。189個縣(市、區)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成為第一批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集中受理港澳臺居住證申請。

  【什麼人可以申請?】

  ——符合三個條件之一即可

  按照有關規定,港澳臺居民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之一,即可到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1、申請人已在公安資訊管理系統居住登記時間滿半年,同時持“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相關證明材料之一的;

  2、申請人已在公安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居住登記,同時持“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滿半年相關證明材料之一的;

  3、申請人已在公安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居住登記,同時持有預期將在我省居住、就讀、務工經商半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未辦理居住登記、但相關證明齊全的,公安機關各受理點將主動詢問港澳臺居民實際居住地,並通知轄區派出所及時核實錄入其實際居住地址後,在港澳臺居住證管理資訊系統“地址詳址”欄目中複製錄入,最大限度服務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登記。

  【怎麼申請?】

  ——填表交材料後當場受理

  港澳臺居民入境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申請辦理居住證,需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申領人出入境證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受理點民警將其出入境證件號錄入公安部港澳臺居住證管理資訊系統,系統將自動核驗其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其證件在有效期內的,民警在警綜平臺查詢其有居住登記軌跡,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後,即應當場受理,出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對符合當場受理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公安受理點將按照我省標準地址管理和《房屋地址資訊規範》要求,按照其在公安資訊管理系統實際居住登記地址,在公安部港澳臺居住證管理資訊系統“地址詳址”欄目中複製錄入。

  【怎樣領取?】

  ——20個工作日內領證,首次申領免費

  按照公安部要求,港澳臺居住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各受理點完成港澳臺居民資訊受理後,縣級公安機關將在當日內完成審核簽發,由廳身份證制證中心統一制證,確保最快時間制證,保障港澳臺居民及時領證。

  按照公安部要求,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工本費。換領、補領港澳臺居住證工本費收費標準正在進一步明確中。

  【哪些問題需注意?】

  ——出現以下四種情形之一,居住證將作廢

  按照公安部要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證人有喪失港澳臺居民身份,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出入境證件被登出、收繳或宣佈作廢四種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證由簽發機關宣佈作廢。

  對符合上述四種情形的,我省各受理點將在公安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管理資訊系統中,對宣佈作廢的居住證資訊作出標記,公安部將為各單位、部門提供被宣佈作廢居住證資訊核查服務。對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臺居住證的,公安機關在依法處理的同時,會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資訊予以記錄。

(四川省臺辦、公安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