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91個受理點可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2018-09-04 16:26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確保惠臺政策落地,河北省臺辦、石家莊市臺辦、石家莊市臺企協于8月29日,組織在石家莊工作、生活的臺商臺胞,就臺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有關情況進行座談交流;31日,省臺辦聯合省公安廳組織工作部署會,召集各市臺辦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進行政策解讀。

  結合實際需要,河北省公安機關在全省設置了191個受理點,9月1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業務受理點申請辦理,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

  持有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公共就業、公共衛生、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9個方面便利。這項措施將為臺胞到大陸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與福祉,讓廣大臺胞共用祖國改革發展的新機遇新成果。

(河北省臺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