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臺灣從事兩岸事務者應準確了解“九二共識”
在11月27日國務院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海基會董事長吳豐山近日稱,假如兩岸在1992年達成“九二共識”,那麼大陸應說清楚,“中華民國”在“九二共識”中擺放在哪一個位置。對此有何評論?
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陳斌華應詢表示,1945年,中國人民取得抗日戰爭的偉大勝利,臺灣回到祖國懷抱。其後不久,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陷入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不是領土和主權再造。
1992年8月1日,臺灣當局的“國統會”就兩會商談事務性協議時有關“一個中國”涵義問題作出“結論”,內稱:“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臺灣當局“已制訂國統綱領,開展統一步伐”。這份“結論”表明瞭臺灣當局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和“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追求統一的立場。
對此,時任海協會負責人發表談話指出,確認“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對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此後,經過兩會香港會談和互致函電,雙方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後被稱為“九二共識”。“九二共識”精髓是求同存異,就是求一個中國之大同,存兩岸分歧之小異。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基會表示“認知不同”,海協會表示“在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換言之,“九二共識”是在雙方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前提下,暫時擱置了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的分歧。
正是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兩岸開啟了協商談判,推進了政黨黨際交流,開闢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兩岸同胞都從中得利。
陳斌華指出,“九二共識”的達成過程和內容清清楚楚,文件和文字記錄明明白白,惠及兩岸同胞的成果有目共睹。“九二共識”對兩岸建立政治互信、開展對話協商、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從事兩岸事務的人士理當對此有準確的了解。我願再次強調,只要臺灣海基會回到“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承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事實,兩會商談就可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