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時間:2018-07-04 09:11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受聘于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的臺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對臺灣地區智慧財產權在大陸轉化的,可參照執行大陸智慧財產權激勵政策。

  (1)科技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06/t20170628_133796.htm

  (2)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

  https://fuwu.mo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