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聘請臺灣仲裁員對保護臺胞權益發揮積極作用

2019-06-26 16:35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在6月26日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有專家表示,臺灣地區人士可以在大陸擔任仲裁員,應讓臺商加強了解,這對保障臺商權益很有幫助。請發言人介紹臺灣地區專業人士在大陸仲裁機構擔任仲裁員的有關情況。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應詢表示,仲裁作為解決民商事糾紛的一個重要手段,具有專業、快捷、成本低等獨特的優勢,尤其是在解決投資貿易糾紛方面,具有很大的優越性。我們歷來提倡臺商通過仲裁機制來保護自身的權益。從1998年以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和上海、北京、廣州、廈門等地的仲裁委員會等40余家仲裁委員會,先後聘任臺灣的仲裁員近100名。部分臺灣仲裁員已經正式承辦仲裁案件。大陸仲裁機構聘請臺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對於保護臺胞權益,提升投資環境,促進兩岸仲裁機構和人員交流,都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