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各地繼續推出落實“31條”具體措施 福建廈門成效顯著

2018-12-12 16:19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在12月12日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請發言人介紹“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最新落實進展,並舉例說明各地各部門推動落實工作中的成效。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應詢表示,近段時間以來,又有河北省、海南省、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舟山市、廣東省揭陽市、江蘇省泰州市等地推出了落實“31條措施”具體措施。迄今為止,已經有22個省區市的55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落實的具體辦法,臺灣同胞進一步從中受益。

  馬曉光指出,福建省廈門市是較早出臺具體措施的城市,落實成效也十分顯著。近半年來,廈門新認定臺資高新技術企業37家,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收企業所得稅,給予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智慧製造專項經費補助已經達到了1000多萬元;對市級臺資企業技術中心資助金額已達到320萬元;東亞機械成為廈門首家享受土地出讓合同按成交價70%優惠的臺資企業;福建省首家臺資獨資演藝企業和3家臺資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入駐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通過中歐班列運輸出口的冠捷電子貨物獲得波蘭有關認定,實現了雙方海關的監管互認等等。廈門市今年還協助500余名臺灣學生在廈門實習見習,而且設立了臺灣中小學學生獎學金;各市的鄉鎮街道和涉臺調委會均可為臺胞臺企提供免費的人民調解服務;首批15位臺灣青年入住了市級公共租賃住房,66名臺胞在當地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千余名64歲以上的臺胞享受了市內公共交通的優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