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31條措施”讓臺商臺企在參與重大行動計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獲得實實在在利益

2019-11-27 16:46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在11月27日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31條措施”中提出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請問一年多來,臺商臺企參與了哪些重大研發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兩岸產業合作區建設以及農業合作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應詢表示,一年多來,臺商臺企在參與經濟領域重大行動計劃和研發項目、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獲得了很多機遇,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朱鳳蓮表示,首先,在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採購方面。在激烈競爭當中,臺灣企業上海冠龍的閥門產品中標了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建設項目。臺灣世曦公司直接參與了昆山中環快速路前期設計,福建省鼓勵臺資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已經採購了東南汽車、冠捷等臺企生產的汽車、螢幕等產品。第二,在參與經濟領域重大行動計劃和研發項目方面。冠捷科技獲得了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援,研華科技、友達光電等多家臺企進入了綠色製造名單。廈門玉晶光電公司工廠被確定為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富士康、英業達等參與了工信部指導成立的工業網際網路產業聯盟。第三,在兩岸產業合作區建設方面。國臺辦會同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等先後在四川、廣西、湖北設立了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有關地方也都出臺了各項政策,從用地、用工、融資等各個方面為臺資企業提供了各種優惠。 第四,在農業合作方面。貴州、福建等地臺資農業企業被認定為農業產業重點龍頭企業,近3年獲得了各級扶持資金總額超過2000萬元。福建臺企生產的16款農機產品列入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補貼資金1.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