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海峽兩岸交流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5-04-07 09:59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海峽兩岸交流中心擬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職位均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崗位,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採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並獲相應學位;

  (四)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7周歲)或具有北京市戶口的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具體資格條件

 報考職位  招聘人數  專業要求  崗位要求  學歷學位要求  政治面貌  其他條件  備註
 交流處  2  

1.漢語言文學、政治、歷史、國際關係、法律、經濟、教育學或相關文科類專業。

2.能夠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體。

3.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或從業經驗。

 要求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熟悉臺情知識並有較高的文字水準。  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並獲得與學歷相符的學位。  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1.需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

2.有長期從事對臺交流工作的志趣。

3.能承受較高的工作強度。

 擬招錄1名應屆畢業生。
 聯絡處  2  

同上

 要求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組織能力和團隊精神,有紮實的調研寫作能力。  同上  同上  同上  擬招錄1名應屆畢業生。
 秘書處  2  

1.漢語言文學、教育學、法律或相關文科類專業。

2.會計或財務類專業。

3.能夠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體(含財務軟體)。

 

1.要求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2.有註冊會計師資格或相關資格證書者優先。

 同上  同上  同上  

1.擬招錄1名應屆畢業生。

2.報考會計崗位者有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4月13日止。

  2.報名所需材料:下載填寫《海峽兩岸交流中心2015年招聘職位申請表》(見附件,並粘貼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個人簡歷、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在職證明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社會在職人員提供)、獲獎證書、英語考級證書、電腦考級證書及駕照等其他可證明考生能力和綜合素質的相關資料。

  3.報名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將上述材料掃描件、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一同發送到下述電子郵箱:gtbrenshi@126.com(郵件發送成功後會有自動回復)。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及准考證領取方法將於4月17日後在中央臺辦網站公佈。

  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考多個職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考試與考核

  1.筆試:採用閉卷的方式進行。科目為綜合知識、臺情知識與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文字、綜合和邏輯思維能力,以及對涉臺相關問題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考試地點在中央臺辦機關辦公樓,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由中央臺辦人事局和海峽兩岸交流中心共同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面試時間和方式另行公佈。

  3.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規定實行。

  依照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並在中央臺辦網站公示。

  (三)通訊地址及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中央臺辦人事局

  聯繫電話:010-83912203、8391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