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13條政策的解讀
2018-07-03 14:15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13.關於臺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向臺灣居民開放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目錄》附後,具體執業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我們歷來歡迎鼓勵臺灣同胞來大陸工作,努力為他們在大陸發展事業創造良好條件。多年來,我辦會同有關部門已陸續向臺灣居民開放了30多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旨在為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拓展更大空間,開闢更多渠道。相關政策出臺後,得到廣大臺胞響應。如2008年開放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截至2016年,臺灣考生已有4758人次報名,其中308人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2017年首次向臺灣居民開放的獸醫資格考試,半年時間內就有70名臺灣同胞參加考試,其中47人通過執業獸醫師考試,8人通過執業助理獸醫師考試,目前,各地執業獸醫資格認定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隨著大陸改革不斷深入,2013年以來,人社部按照國務院要求,連續七批集中取消434項職業資格認定,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目前,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計140項職業資格,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其中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全部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都向臺灣居民開放。這次考試項目開放幅度之大、涉及職業領域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將為臺灣同胞來大陸從事各類工作、發展個人事業創造更廣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