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與相關稅收規定無對應關係

2018-09-01 09:0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 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日應詢表示,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8月31日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經向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求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有關規定與相關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臺灣同胞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其在大陸的納稅身份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領取了居住證而在大陸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

  有記者問:有臺灣業者表示,臺灣居民如果在大陸申領居住證,以後可能要在大陸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請予說明。馬曉光表示注意到了相關情況,並作了上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