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政策

如東蔬菜加工出口示范區優惠政策匯總

2016年10月13日 來源:南通江海臺灣農民創業園

  一、主動做好臺資農業項目用地服務,園區用地規模和布局在如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安排。

  二、從事兩岸農業合作的臺灣同胞,與本縣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資待遇,享受同等的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若投資農產品加工業,還享受如東縣工業企業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政策。鼓勵臺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我縣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交流合作。對來我縣投資農業項目的臺灣同胞,可以以企業或自然人等形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直接設立臺商投資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三、在全縣高效農業發展基金中專門切出一塊用于園區建設的基礎上,對園區內符合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科技支撐、農業三新工程、農產品質量建設、高效設施農業及林業建設等專項資金扶持條件的項目,予以優先立項支持。

  四、如東縣多次與南通出入境檢驗與檢疫局進行協調,臺資農業項目涉及海關及檢驗檢疫業務的,南通檢驗與檢疫局將採取區域通關、預約通關、無紙通關、上門驗放、擔保驗放等便捷通關措施,提供優質高效通關服務。檢驗檢疫機構提供“便捷通道”服務,允許以電話、電報、傳真預報檢和電子報檢;對季節性強的出境貨物,提高驗放速度,優先檢驗放行。提高對臺資項目和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強產品風險和企業信用評估,加大農產品原產地地理標識的保護力度,優先選擇具備條件的農林產品加工企業,試行農產品出口免驗制度,降低企業成本,加快通關速度。

  五、引進臺灣農業專家進行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設備及管理經驗的培訓、指導、推廣的項目,經批準,可享受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智力引進的優惠政策。

  六、對進區的科技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的,可以申報有關的科研推廣、試驗示范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

  七、根據縣政府相關規定,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由縣政府發給企業法定代表人“交通綠卡”、“教育綠卡”、“就醫綠卡”。憑卡縣內公路收費站在項目建設期內免費通行;其直係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可無條件擇校;直接就診,無須挂號。若為高新技術企業另有相關優惠政策。

  海門市高檔鮮食瓜果示范區:每年都出臺農業優惠政策,根據當年實際情況配套出臺相關優惠政策。2014年2月,海門市委市政府出臺了海委發〔2014〕11號《中共海門市委海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若幹政策意見》的文件,其中:“海門市財政共安排3000萬元,用于臺灣農民創業園等重點農業園區建設,資金重點扶持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配套資金不低于1︰1,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同時:“在各種稅費上予以優惠減免”;並且:“南通市級以上財政支農項目優先扶持海門市重點農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