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 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
8月16日,國新辦舉行介紹港澳臺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發佈會。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是便利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一件大事。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就是這項政策的意義所在。
第一,出臺這項措施的首要考慮,就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解決臺灣同胞在大陸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到今年一季度,來往大陸的臺灣同胞已累計超過1億人次。臺灣同胞普遍反映臺胞證在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得不到普遍便利的使用。臺灣居民居住證可以與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普遍相容,從而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第二,出臺這項政策是踐行中國共產黨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讓持證臺胞能享受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九項便利,是推進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也是為臺灣同胞辦好事、辦實事的一項有力的政策措施。
第三,這項政策是習近平總書記倡導的“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體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出臺這項措施,就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為率先與臺灣同胞共用大陸發展的機遇,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為臺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龍明彪指出,臺灣居民居住證與臺胞證的最大不同在於,居住證是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身份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大陸,而臺胞證是出入大陸的唯一證件。居住證採用了居民身份證製作技術標準,確保了在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中用於識讀身份證的所有終端和設備都能識讀,實現與身份證在日常使用上的無差別體驗,具備了臺胞證目前無法實現的許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