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臺灣居民居住證與臺胞證並行不悖
2018-09-12 16:27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在9月12日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居住證推出後,臺胞證功能是否會被弱化?居住證期限為五年,若五年內臺胞返臺或到大陸其他省市工作生活,還要重新辦證嗎?另外,會出現居住證跨省無法同等享受公積金及購房等政策的情況嗎?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應詢表示,臺灣居民居住證是便利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證件,而臺胞證是臺灣同胞往來大陸的證件。居住證與臺胞證是並行不悖的兩個證件,居住證並不取代臺胞證。居住證正式啟用後,不會影響臺胞證原有的功能,也不會影響臺胞此前憑臺胞證所享有的權益。
在居住證有效期內,臺胞返臺後回大陸居住地或遷居,其證件仍然有效。居住證上承載的由國家提供的各項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在大陸各省市都可享受,不會因地域問題受影響,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項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則需按各地規定處理。
針對臺灣當局聲稱大陸方面通過制發居住證,收集臺灣居民的個人資料和指紋資訊,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應詢表示,此次制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內置晶片、登記指紋,主要是為了證件的便捷使用和防止冒用。在資訊化時代,這種做法十分普遍,大陸居民的身份證也有這樣的要求。這樣做,一方面,能有效利用現有居民身份證識讀設備進行快速核驗,使持證臺胞能夠方便地乘坐火車飛機、辦理旅客住宿以及金融業務。另一方面,也可防範證件被別有用心的人冒用,給持證臺胞權益帶來損害。同時,居住證所使用晶片採用的技術十分先進,可以有效保護晶片內登載的個人資訊不會被竊取或泄漏,這一點請臺灣同胞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