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

2019-12-30 17:1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3日上午聽取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23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該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對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進行修正,非常必要且及時,將進一步保護臺胞投資合法權益,更好地鼓勵和促進臺胞投資。

  根據決定,將該法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臺灣同胞投資,可以舉辦全部或者部分由臺灣同胞投資者投資的企業(簡稱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也可以採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投資形式。”;將第九條改為第八條,修改為:“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依法進行經營管理活動,其經營管理的自主權不受干涉。”;刪去第八條和第十四條。

  本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