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新聞發佈會實錄(2001-10-31)

2001-10-31 00:00 來源:

  國務院臺辦新聞發佈會實錄

  2001-10-31

  在10月31日的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張銘清指出,“臺獨”和分裂國家都是犯罪行為。他說,最近民進黨部分地修改了黨章,這實際上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並沒有改變其“臺獨”的本質,我們對分裂國家的行為一貫持反對態度。張銘清還就臺當局擴大"小三通"範圍、臺灣空運企業飛行大陸航區、臺灣媒體常駐大陸、臺灣學生在大陸求學就業等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中國日報》記者:前不久臺灣的民進黨部分地修改了黨章,有人說他是為了選舉刻意地淡化“臺獨”色彩,但他又宣稱說維持現狀就是維持獨立,請問您對此有何評論?

  張銘清:我們的一貫立場是,對“臺獨”和分裂主義有明確的認識,即對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要堅決反對。民進黨的這種做法我認為是換湯不換藥,並沒有改變其“臺獨”的本質。

  臺灣記者:臺灣的一位“立委”羅福助被臺灣的一位檢察官舉報流氓,而這名“立委”在大陸也有多筆投資,他的身份也等同於臺商。他在被舉報流氓之後就離開臺灣了。有消息說他準備到大陸來,因為這邊有他的生意。如果這名“立委”到大陸來的話,大陸會歡迎他嗎?會像保護臺商一樣地保護他嗎?

  張銘清:我們海峽兩岸有很多打擊犯罪的協議和做法。我覺得你提到的這個人到大陸來不大會成為現實。如果他來了,我再回答你的問題。

  新華社記者:臺灣當局領導人稱,“不能接受中共的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對此你有何評論?

  張銘清:一個中國原則在事實和法理上都是無可爭辯的。既不可模糊也不能回避。“九二共識”的基本內容,是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這也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海協與臺灣海基會1992年到1999年間10多次商談與對話是在這一共識的基礎上所進行的。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與談判,符合廣大臺灣同胞要求穩定和發展兩岸關係的願望。臺灣當局領導人否認“九二共識”,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這不但不能打破兩岸關係僵局,還會給兩岸關係製造新的緊張和衝突,損害臺灣廣大同胞的利益。

  臺灣真相電視臺記者:11月初就要審查兩岸的入會案,臺灣方面希望在WTO的架構下探討兩岸之間積極的經貿合作等事宜,您的看法是什麼?

  張銘清:兩岸加入WTO之後對兩岸的經貿發展,特別是給直接“三通”提供了一個契機,但是兩岸的“三通”問題、兩岸的經貿發展都應該是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之內,就是當作中國人內部的事務來協商,不需要在WTO的框架之內進行,也不需要借助其他的場合。

  臺灣中央社記者:兩岸在加入WTO之後,臺商在大陸的優惠措施是否會流失,如果官方有具體保護的措施,具體是怎麼操作的,在立法上有什麼保護?

  張銘清:關於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歡迎和鼓勵臺商在大陸的投資,我們國務院已經發表過這樣的政策,而且有了實施的細則。西部大開發國務院有鼓勵外商開發的政策,這個政策臺灣同胞與臺商都可以享受。所以我們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支援鼓勵臺商到大陸投資,包括到西部開發投資,這個政策是一貫的。

  臺灣記者:臺灣年底的選舉還有一個月,國臺辦是否有對臺灣年底選舉的評估,如果有,評估的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如果沒有,請發言人評估一下年底的選舉?兩岸是否有合作打擊恐怖主義的空間,如果有,是從那一些具體的項目開始的?

  張銘清:因為年底選舉對臺灣的政局和兩岸關係的發展會產生影響,所以我們非常關注選舉的結果。在前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聯合早報的記者曾問過這個問題,我基本上贊同他的意見。因為這個選舉還有很多變數,在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我很難做一個準確的評估。關於兩岸打擊恐怖主義的問題,我們反對恐怖主義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的,特別在911事件之後,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和我們的外交部已經多次表示了這樣的立場。關於兩岸共同打擊恐怖主義的事情都符合兩岸同胞的願望,是我們的責任。因為兩岸曾經有過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和做法,我想這都是一致的。

  中央電視臺記者:最近,大陸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臺灣空運企業可以飛行祖國大陸航區,你對此有何評價?

  張銘清:在國際民航組織的協調下,南中國海三亞飛行責任區將於明天(2001年11月1日)由中國民航總局提供空中交通服務。有意飛行該飛行責任區的臺灣地區航空公司,可向中國民航總局提出申請。到目前為止,已有幾家臺灣航空公司向中國民航總局提出了飛經三亞飛行責任區的申請,有關部門已作為特案予以批准。中國民航總局將向包括臺灣地區航空公司在內的的所有飛行中國飛行情報區和飛行責任區的民用航空器,提供優質、高效的空中交通服務。

  中新社記者:臺灣方面最近進一步擴大“小三通”範圍,大陸方面否願意提供協助或配合?

  張銘清:我們注意到臺灣媒體最近的報道,臺灣有關方面準備開放臺灣本島民眾從金門、馬祖、澎湖轉机來大陸。我們認為,只要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一個中國、直接雙向、互惠互利”原則,有利於促進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有利於實現兩岸直接“三通”的事情,我們都願意積極推動,樂觀其成。雖然福建沿海與臺灣金門、馬祖地區直接往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直接“三通”,與臺灣民眾的要求相差甚遠,但考慮到臺灣民眾的實際需要,我們還是願意提供實際的幫助。

  日本《產經新聞》記者:發言人剛才說“臺獨”和分裂是犯罪行為,請問大陸如何處理這種行為?中央政府最近將新疆的分裂勢力看作國際恐怖主義的一部分,那麼新疆的分裂主義者與“臺獨”有什麼區別?

  張銘清:對於“臺獨”和分裂主義我們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民進黨雖有“臺獨”黨綱,但現在並末實行臺灣獨立。如果臺灣獨立,我們會用一切手段捍衛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包括使用武力。正如《一個中國與臺灣問題》“白皮書”中所說,“如果出現臺灣被以任何名義從中國分割出去的重大事變,如果出現外國侵佔臺灣,如果臺灣當局無限期地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中國政府只能被迫採取一切可能的斷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來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

  國際恐怖主義是全世界人民反對的犯罪行為,但與分裂國家和“臺獨”有較大的區別。

  臺灣《聯合報》記者:大陸對前來投資的臺商實行“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給予臺商超國民待遇的更多優惠,而WTO規定對於外商投資要給予國民待遇,那麼兩岸加入WTO後,大陸對於臺商的優惠政策會不會調整?WTO有解決爭端的機制,兩岸未來能否採用這個爭端解決機制來解決兩岸的問題?

  張銘清:“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我們一直在執行。加入WTO後的臺商投資政策問題,總的原則我們會按照WTO的基本規則來進行。但海峽兩岸的同胞都是自己人,正如朱鎔基總理所說,“如果讓利,我們讓給臺灣同胞,我們都是中國人嘛。”所以可能會有些區別對待。但要很準確地回答這個問題,還有待觀察。

  關於WTO解決爭端的問題,有些問題不需要在WTO的框架下解決,比如兩岸的經貿、“三通”等問題,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可以協商。至於爭端,則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臺灣真相電視臺記者:近期大陸開放港澳媒體常駐,請問對臺灣媒體的常駐大陸的時間表?如果臺灣媒體不能長駐大陸,困難是什麼?

  張銘清:兩岸新聞交流的發展,需要兩岸有關部門、兩岸新聞界的共同推動。長期以來,我們一直致力於推動兩岸新聞交流的發展,採取一系列措施為臺灣媒體來大陸彩訪提供便利。目前為止,來大陸採訪的臺灣記者已有6000多人次,在北京、上海福建等地駐點採訪的臺灣媒體先後已有9家。兩岸新聞交流取得了長足發展,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不平衡。與臺灣記者來大陸採訪相比,大陸記者赴臺採訪至今還受到很多限制,還很不方便。

  希望臺灣當局順應兩岸新聞界的一再呼籲,儘快取消對大陸記者赴臺採訪、交流的不合理的限制,把口頭“善意”落實到行動上。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想,只要有利兩岸新聞交流的事,我們都將一本初衷,積極推動。

  臺灣東森電視臺記者:如果兩岸加入WTO後,臺灣當局領導人還沒有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也沒有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會不會影響臺商的權益?臺灣當局領導人在他即將出版的新書中用“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話來形容兩岸關係,是否可以看作他已經間接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張銘清:錢其琛副總理今年1月26日非常明確地表示,“只要把兩岸的‘三通’問題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就可以民間對民間、企業對企業、公司對公司先做起來。”而且我們一直也是這樣做的,並沒有要求臺灣當局一定要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才可以“三通”,但兩岸的問題應該在一個國家內部事務的前提和基礎上進行協商,我們堅決反對把兩岸問題當做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來處理。

  有關書中的話應該看其具體的語言環境,但僅僅因為這句話就理解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我認為是過分樂觀,我不這樣看。

  美國有線電視臺記者:臺灣“立委”選舉已經開始,大陸可否利用這個機會派人到臺灣直接解釋“一個中國”原則,使“一個中國”原則成為“選舉”的一個話題?

  張銘清:“一個中國”原則在臺灣當局領導人上臺後兩小時我們已經明確表示,以後也不斷重申,臺灣當局領導人非常清楚,但始終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