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新聞發佈會實錄(2008-4-16)

2008-04-16 00:00 來源:

  國臺辦新聞發佈會實錄

  2008-4-16

  4月16日上午,國臺辦在新聞發佈廳舉行了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李維一主持,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介紹了關於許可臺灣居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有關事項,然後共同回答了記者提問。

  李維一:各位上午好!發佈會現在開始。今天我們請到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丁露司長,就臺灣居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有關事項向各位作一個新聞發佈。下面請丁露司長作發佈。

  丁露: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十分高興到這裡和大家見面。下面我代表司法部就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情況作一發佈。

  近年來,許多臺灣居民和法律界人士通過信函或電話諮詢等形式,表達他們希望能夠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迫切願望。

  我們認為,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在大陸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是兩岸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加強和增進海峽兩岸交往,有利於為兩岸同胞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務。為此,司法部經研究決定,自2008年起,臺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司法考試。

  一、凡符合《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條件的臺灣居民,均可以報名參加司法考試。臺灣居民與大陸居民一樣,按照司法考試標準進行考試。通過考試成績合格,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並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二、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和制定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辦法。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司法部結合2008年司法考試組織實施的總體部署,適時予以公告。

  我們歡迎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共同構建服務經濟和造福社會的交流合作平臺,為中華民族的繁榮富強做出貢獻。有關情況就介紹到這裡,謝謝大家。

  李維一:下面請各位提問。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馬英九已經宣佈由江丙坤出任臺灣的海基會董事長,請問大陸海協的會長人選什麼時候能夠定案?還有,江丙坤計劃5月初的時候訪問大陸,對大陸的臺商進行謝票,他希望訪問幾個地方。到時候,是否會安排陳雲林主任跟他會面,有沒有可能就一些臺灣現在很迫切關心的問題,包括週末包機、開放大陸觀光客到臺灣去等,對於這些事情進行初步商談?

  李維一:第一個問題,目前我這裡沒有進一步消息。第二個問題,我們看到了有關報道,目前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臺灣年代電視臺記者:馬英九已經確切提出7月4號之前實現兩岸週末包機,大陸方面對此有何評論?

  李維一:對於兩岸的週末包機和直航,我們一貫以來從呼籲到積極地推進,做出了很多的努力。胡錦濤總書記在博鰲論壇期間和蕭萬長先生會面的時候講到,當前兩岸經濟合作交流面臨著重要的歷史機遇,雙方要共同努力,創造條件,積極推進。這裡包括實現兩岸週末包機以及兩岸直航,只要雙方共同為此努力,在新的形勢下,我們相信兩岸週末包機、兩岸直航一定會儘早實現。

  廈門衛視記者:請教丁司長,請您具體介紹一下臺灣居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報名考試地點以及報名費用等相關具體問題。請問發言人,我們知道臺灣方面有意開放大陸資金投資臺灣相關產業,請問大陸方面對此有何態度?謝謝。

  丁露:你剛才提到了報名方式和考試地點、收費等問題。首先是報名的方式,臺灣居民參加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與全國各地同步進行,這是一個前提。另外,考生首先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司法部指定的網站上,先進行網上預報名。之後,也在規定的時間當中到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確認,然後領取准考證。

  關於報名和考試的地點,有這樣幾個分類:

  在大陸居住的臺灣居民,應該到所住地區的司法行政機關設立的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或確認,並且按照統一安排和規定的科目進行考試。

  居住在香港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應當到司法部專門委託香港、澳門承辦考試的機構設立的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和確認,領取准考證。

  居住在臺灣地區的居民、國外的臺灣居民,應到司法部專門設立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和確認,並按照統一的安排、規定的科目進行考試。

  我們也考慮到,為了方便臺灣居民能夠參考,包括國外的一些臺灣居民能夠參考,司法部將選擇合適的口岸城市,專門設立報名點和考點,在這些地方組織報名和考試。具體的報名時間地點、考試的時間地點,我們將在2008年司法考試的公告當中予以及時公告。

  收費的問題,也根據上述原則。凡在大陸居住的臺灣居民,按照所在地區報名的收費標準來進行交費。凡在香港或者澳門地區參加考試的這些居民,按照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收費標準進行交費。對於臺灣居民不再另行規定收費標準。

  李維一:關於你的第二個問題,我們十分希望大陸的企業能夠到臺灣去進行投資。不久前召開的博鰲論壇,“臺灣經濟與兩岸經貿展望”圓桌會議上,據我了解,與會的兩岸人員相談甚歡,大陸企業家也表現出了積極的意願。

  臺灣TVBS電視臺記者:胡錦濤主席和蕭萬長先生談話中有關於開放大陸民眾赴臺旅遊的內容,請問在這個氣氛之下,什麼時候才能看到大陸民眾抵達臺灣?在這此之前有什麼前提? 請發言人做一個完整的說明。謝謝。

  李維一:對於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我們一貫的立場和做法,大家都知道,我們一直予以大力推動。在目前兩岸關係的新形勢下,我們相信,只要雙方共同努力,通過協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一定會早日實現。

  新華社記者:4月12日,胡錦濤總書記會見了蕭萬長先生,這次會見受到海內外媒體和各界的高度關注,請問發言人如何評價這次會見?這次會見會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李維一:胡錦濤總書記會見了蕭萬長先生一行,就加強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交換意見,這個會見受到了海內外輿論的普遍好評,也受到了臺灣各界的高度肯定。這次會見對於在新形勢下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我們認為具有十分重要的積極意義。

  臺灣三立電視臺記者:江丙坤先生強調,如果來訪,希望能安排和陳雲林主任見面談大環境和誠意的問題。如果他提出這樣的要求,國臺辦是否有這樣的誠意?

  李維一:目前我們也是通過媒體的報道看到了這樣的消息。如果這件事情有進一步的發展,我們會發佈有關消息。

  臺灣《聯合報》記者:關於民進黨的一些縣市長想要到大陸來招商,不知道大陸現在對民進黨的態度和政策,會不會歡迎他們前來大陸招商?

  李維一:我們早就表達過,我們歡迎廣大民進黨人士以適當的身份來大陸參觀訪問。事實上,已經有很多民進黨人士來過大陸。

  《人民日報》記者:馬英九表示他上任之後,要在兩岸關係方面首先推動建立兩岸正常的經貿關係,包括加快金融領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請問大陸在這些方面有沒有相關的規劃,有何回應?謝謝。

  李維一:在博鰲論壇上,胡錦濤總書記和蕭萬長先生會面的時候強調指出,當前兩岸經濟交流合作面臨著重要的歷史性機遇,需要雙方共同努力,大力推進。在新的形勢下,我們將繼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繼續推動兩岸週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的磋商,繼續關心臺灣同胞的福祉,並切實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繼續促進恢復兩岸的協商談判。

  我們將認真聽取臺灣同胞的有關意見,充分考慮臺灣同胞的需求,繼續大力促進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拓展領域、提升層次,積極推動早日實現兩岸的直接“三通”,造福兩岸同胞。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請問司法部丁司長,臺灣居民當中,可不可以具體說明一下哪些人員可以參加大陸的司法考試?對於這些報名者的學歷條件有沒有相應的要求?如何辦理相關的證明?謝謝。

  丁露:報名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身份條件,一個是學歷條件。

  臺灣居民中,哪些人可以參加司法考試,有這樣幾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具有臺灣居民的身份。二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三是在學歷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四是要求品行良好,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如果臺灣居民已經取得其他國家的國籍,就不能參加司法考試。

  從學歷的情況來看,如果是在大陸的高等院校進行學習,已經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可以拿學歷證書直接報名。還有的考生持有臺灣、香港、澳門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必須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現在教育部的學歷認證中心從規範上,從辦法上,從機構上,都有一套比較完整的措施,所以臺灣居民可以到那個地方進行學歷認證,會得到比較便捷的服務。

  其他具體情況,我們將在公告當中進一步詳細說明。

  中央電視臺記者:剛才您在回答記者提問的時候,我注意到您用了幾個詞,都說“看到了媒體的相關報道”,這是不是意味著兩岸的直航,包括大陸觀光客等相關問題,到目前為止臺灣方面還沒有跟大陸方面進行直接的,政府層面的溝通?在5·20之後,臺灣地區的領導人將會進行正式的更替,除了經貿的問題,兩岸關係有沒有可能在政治層面的問題或者其他層面的問題展開更深層次的直接對話?

  李維一:你的第一個問題,實際上用第二個問題就可以回答了。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們主張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兩岸協商談判,談判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談判的議題是開放的,什麼問題都可以談。

  東南衛視記者:現在奧運會越來越近了,隨著中華臺北棒球隊取得奧運會的參賽資格之後,島內上萬人的助威團隊已經成形。有臺灣民意代表提出,到時候希望以直航的方式讓觀眾和臺灣球員到大陸參加奧運會,以減少選手在路上的辛勞,目前我們有沒有這樣的安排?有沒有接到對方的申請?奧運會期間,大陸方面有沒有什麼方式方便臺灣民眾和選手來參加奧運會?

  李維一:我們十分樂見臺灣的運動員和臺灣民眾以包機的方式直接來北京參加和觀看北京奧運會,我們願意盡可能提供我們所能夠做到的幫助。

  臺灣《中國時報》記者:臺灣一般認為,大陸今年對“九二共識”內容有不一樣的表述。請問今年和去年的“九二共識”的內容,大陸這邊的認定有沒有什麼不一樣?大陸認識的“九二共識”的內容到底是什麼?請問丁司長,您剛才提到臺灣居民可以到大陸考律師證照,以後臺灣的律師可不可以在大陸自行成立律師事務所進行營業?

  李維一:我們這方面的立場是很明確的,我們主張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兩岸的有關協商。

  丁露:臺灣居民取得法律執業資格後的執業問題,我們正在研究討論之中。有些情況我們會在今後適當的時候予以發佈。

  中新社記者:請問丁司長,在96年之前,大陸開放過臺灣居民參加大陸的律師和註冊會計師考試,後來經過很短一段時間,臺灣居民參加大陸的律師考試就停止了。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丁露:您說的是94年的時候,當時叫律師資格考試,現在是司法考試,性質不太一樣。當時由於一些其他的問題,包括相關執業規定等等還不太成熟,而且形勢也有一些變化,所以當時只舉行了一次就停止了。情況大致就是這樣。

  臺灣中央社記者:在兩岸包機和旅遊的談判方面,大陸傾向於採用原來的民間機構協商的方式,還是由海協和海基會的管道進行協商?

  李維一:剛才我已經講到了,只要通過兩岸的積極的磋商,共同努力,就能夠促進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早日實現。這方面,我們認為在新的形勢下,已經具備了相當的基礎,應當說,這方面的條件已經相當具備了。

  美國之音記者:我的問題是關於西藏和臺灣兩個地區,中國政府老說是中國不可分的領土,可是好像對這兩個地區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為什麼會這樣?謝謝。

  李維一:我不知道您所說的態度不一樣是指什麼?對於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方面,我們的立場是明確的,在這方面沒有什麼不一樣。當然,這兩個地方的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和現實狀況是不一樣的,所以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會有所不同。發佈會的時間有限,如果您十分有興趣的話,可以單獨約時間,把西藏和臺灣的有關歷史和現實情況向您做一個比較完整的介紹。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想問一個關於熊貓的問題,如果“團團”、“圓圓”能夠順利到臺灣以後,臺灣人民幫它們取一個比較本土的名字,不知道大陸方面會不會同意?

  李維一:非常好,大家還沒有忘記四川臥龍的這兩個小寶貝。兩年多來,“團團”、“圓圓”在四川臥龍保護大熊貓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員和大家的關懷下健康成長。目前“團團”的體重是110公斤,“圓圓”的體重是100公斤,當年的小傢夥已經長大了。不知道你是否記得,當時起名字的時候,我們曾經發佈過,大陸民眾給這兩個小傢夥起的是小名,是乳名,由臺灣同胞給他們起大名。當然,這個名字起的時候,不僅僅限于大陸居民,包括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都提出了很多建議,最後根據最多的票數確定為“團團”和“圓圓”。所以,這兩位準備赴臺的寶貝,臺灣同胞給它們起名字,我們之前就已經表示過態度了。非常歡迎。

  東南衛視記者:從近一段時間的媒體報道中可以看出,臺灣民眾對“團團”、“圓圓”赴臺的熱情又空前高漲,包括臺北、新竹、臺中和花蓮的動物園都表示自己已經準備好了。如果真的赴臺的話,對甄選動物園的地點上有什麼考慮?

  李維一:這個情況我已經看到了,不過我不方便在這裡表示意見。這幾家動物園都非常希望“團團”、“圓圓”能落戶他們所在的園址。這個問題應該交由雙方進行協商,特別是由臺灣方面確定為好。

  臺灣年代電視臺記者:博鰲論壇當中,蕭萬長先生入關時持臺胞證,但是以免簽證的方式來入關,不知道以後臺灣貴賓來大陸是否都以此種方式來處理?

  李維一:關於這方面的情況,實際上過去兩岸往來中,已經有雙方都予以執行的模式。了解兩岸有關往來情況的臺灣有關人士對此都是了解的。

  臺灣《聯合報》記者:今天的臺灣媒體有報道說,4月初的時候,中共中央對臺領導小組進行改組,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和總參的情報部部長楊暉都進去了,不知道您能不能核實這樣的消息?

  李維一:臺灣媒體的報道只是臺灣媒體的報道,我這裡目前沒有這方面的消息。

  中新社記者:剛才聽到發言人講到一個意思,是不是在5月下旬以後,兩會復談的基礎已經具備了?

  李維一:你說的是這個特定的時間點。這個問題,大家都可以做一個判斷。

  本次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