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實施《反分裂國家法》 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而不懈奮鬥——《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發言摘編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 全面實施《反分裂國家法》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 宋 濤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震懾和遏制“臺獨”分裂的法律,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的法律,是一部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對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具有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認真實施《反分裂國家法》,在打擊“臺獨”分裂和遏制外部勢力干涉上展現更強能力,在深化兩岸交流合作、融合發展上邁出更大步伐,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積蓄更大動能。
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繼續實施好《反分裂國家法》。一是要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推進祖國統一大業。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奠定了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堅實法律基礎。我們將持續依法強化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無論臺海形勢如何變化,一個中國原則不容質疑挑戰,更不容篡改。二是要堅決反對“臺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祖國統一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民族感情,沒有任何可以退讓、交易的空間。我們決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將持續依法嚴懲數典忘祖、背叛民族、分裂國家的“臺獨”頑固分子,堅決粉碎各種“臺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堅決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三是要以兩岸同胞福祉為念建設兩岸共同家園。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將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邁出更大步伐,致力於讓臺灣同胞共用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共用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成果,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四是要團結臺灣同胞共同致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國家統一,臺灣才有美好未來;民族復興,臺灣同胞才有綿長福祉。我們將繼續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同心協力、接續奮鬥,共同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參與者、見證者和受益者,攜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共用民族復興無上榮耀。
《反分裂國家法》是反“獨”促統的法治保障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信春鷹
《反分裂國家法》是重要的憲法相關法,是國家第一部專門反“獨”促統的法律,是國家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之際,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重溫該法制定背景、重要精神,總結重大成效,具有深遠歷史意義和重大現實意義。
《反分裂國家法》是遏制“臺獨”分裂勢力的法律利劍。《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明確了非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的三種情形,明晰了法律底線,也成為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高壓線”。近年來,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依法追究“臺獨”頑固分子刑事責任,充分彰顯出國家嚴懲“臺獨”頑固分子的堅定立場。《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國家統一的法律基石。《反分裂國家法》充分體現了國家和人民追求祖國和平統一的最大誠意,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國家統一提供了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於2016年、2019年兩次修改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臺灣同胞來大陸投資經營環境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反分裂國家法》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定海神針。當前,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臺獨”分裂立場,加緊推進“臺獨”分裂活動,蓄意破壞臺海和平穩定。某些外部勢力與“臺獨”分裂勢力加緊勾連,企圖利用臺灣問題遏制我國發展。我們要充分發揮《反分裂國家法》作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定海神針的作用,繼續加強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臺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維護祖國完全統一 堅決打掉一切“臺獨”分裂圖謀
東部戰區上將司令員 林向陽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年來,人民軍隊堅決貫徹黨中央、習主席決策部署,依法履行使命責任,不斷加強實戰化練兵備戰,持續開展常態化繞島巡航,週密組織“聯合利劍”系列演習,有力震懾了“臺獨”分裂勢力,有效穩控了臺海局勢,堅定捍衛了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實踐表明,《反分裂國家法》是高懸在“臺獨”頭頂的一把利劍,是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重要基石,在遏阻“臺獨”分裂、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與“臺獨”分裂和外部干涉勢力的長期鬥爭中,人民軍隊得到了最廣泛愛國同胞的堅定支援,凝聚起為民族復興而戰、為祖國完全統一而戰的磅薄力量,堅定了迎接一切挑戰、壓倒一切敵人的必勝意志。我們有信心有能力粉碎任何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有信心有能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近年來,我軍錨定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大力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步伐,全面加強實戰化聯合演訓,一大批大國重器相繼列裝,打贏資訊化智慧化戰爭的能力顯著提升,足以應對“臺獨”分裂和外部干涉帶來的一切威脅和挑戰。如果“臺獨”分裂分子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如果外部勢力執意製造兩岸關係緊張動蕩,人民軍隊將與全國人民包括臺灣人民一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強力遏阻懲戒。東部戰區堅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定扛起歷史賦予的光榮使命,保持全時待戰、隨時能戰的高度戒備,鍛造更可靠手段、更強大能力,為維護祖國完全統一,做足做實軍事準備這一手。
邁向兩岸統一的制度性和平大道
南開大學臺灣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黃清賢
《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兩岸和平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臺獨”分裂勢力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將對臺灣同胞生命財產、中華民族根本利益、臺海地區和平穩定,造成嚴重損害。《反分裂國家法》對“臺獨”分裂利劍高懸,是制止“臺獨”衝動和冒險的定海神針。
《反分裂國家法》是增進兩岸福祉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各領域交流合作,在大陸積極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陸續出臺一系列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政策措施的背景下,臺灣同胞更應把握只有“兩岸一家人”才有的優越待遇,積極追夢、築夢、圓夢。《反分裂國家法》是協商兩岸統一的法律。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兩岸同胞根本權益。《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主張兩岸通過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兩岸統一將帶給臺灣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臺灣同胞將有更多利益、更實福祉、更好未來。《反分裂國家法》是打擊“臺獨”分裂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情形,臺灣當局應以臺灣人民權益福祉為念,不要誤判形勢,挑釁大陸紅線,而應不主張與實施“臺獨”分裂行徑,不勾結與串聯外部干涉勢力,讓和平統一成為兩岸關係的主旋律。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1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