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

2014-02-14 17:33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按照國務院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決定,現將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行政審批項目公告如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


項目編碼


審批部門


項目名稱


子項


審批類別


設定依據


共同審批部門


審批
對象


備註

39001

臺辦

臺灣媒體在大陸設立駐點及在京駐點採訪記者輪換審批

非行政許可審批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附件3《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第31項:下放“臺灣記者來大陸採訪審批”,“來北京地區採訪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採訪”仍由國務院臺辦審批。

《臺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辦法》第五條:“臺灣新聞機構申請在大陸駐點採訪,由國務院臺辦審批。臺灣記者來北京駐點採訪,向國務院臺辦申請……”

臺灣媒體(駐點採訪)  

  注:意見收集方式

  1.電話反饋

  聯繫電話(010)63571327。

  辦公時間8:00-11:3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2.網站留言

  意見可通過本站“網友留言”版塊留言反饋,標題請註明“行政審批項目公開”。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