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
2014-02-14 17:33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按照國務院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決定,現將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行政審批項目公告如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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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1 | 臺辦 | 臺灣媒體在大陸設立駐點及在京駐點採訪記者輪換審批 | 無 | 非行政許可審批 |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附件3《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第31項:下放“臺灣記者來大陸採訪審批”,“來北京地區採訪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採訪”仍由國務院臺辦審批。 《臺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辦法》第五條:“臺灣新聞機構申請在大陸駐點採訪,由國務院臺辦審批。臺灣記者來北京駐點採訪,向國務院臺辦申請……” | 無 | 臺灣媒體(駐點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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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