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2017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7-09-07 16:34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擬公開招聘1名財務工作人員,職位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崗位,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三)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非應屆畢業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三、具體資格條件

  (一)專業與學歷要求:財務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崗位要求:持有會計資格證書,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執行力強,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軟體,有會計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政治面貌:不限(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

  (四)其他條件: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能承受較高的工作強度。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9月22日止。

  2.報名所需材料:《機關服務中心2017年招聘職位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複印件。也可同時提供獲獎證書、考級證書等證明考生能力和綜合素質的相關資料。

  3.報名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將上述材料掃描件打包後一同發送到下述電子郵箱:gtbrenshi@163.com(郵件發送成功後會有自動回復)。郵件主題欄請註明:“應聘崗位+畢業院校+專業+姓名”。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於報名結束後在中央臺辦網站公佈。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考試與考核

  1.筆試:採用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報名比例不足1:5,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時間和方式另行公佈。

  3.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序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規定實行。

  依照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並在中央臺辦網站公示。

  (三)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10-83912203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人事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