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臺灣高等學校在北京等八省(市)招收自費生事宜的通知

2014-05-20 15:26 來源: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

關於2014年臺灣高等學校在北京等八省(市)招收自費生事宜的通知  

教港澳臺辦[2014]241號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遼寧、湖北省(市)教育廳(教委)、高校招生辦公室:

  自2011年臺灣高等學校開始在大陸部分省(市)招收自費生以來,在各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工作進展平穩、有序。

  2014年,臺灣高等學校將繼續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遼寧、湖北八省(市)招收自費生,招生政策與2013年一致(詳見教港澳臺廳函[2013]15號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13年臺灣高等學校在北京等八省(市)招收自費生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資訊傳遞和錄取時間節點略作調整,具體將由“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另行通知。

  請各單位據此繼續給予支援。

  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