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藏函

2017-06-06 15:34 來源: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入藏函是指非中國公民、非中國護照持有者、非中國公民身份證持有者,進入藏區需要辦理進藏簽證。

  哪些人需要辦理“入藏旅遊批准函”?

  1、非中國公民身份證持有者-中國臺灣的遊客;

  2、非中國護照持有者-外籍護照持有者。

  注:海外華人若無中國護照也需辦理“入藏旅遊批准函”。

  注:現已取消港澳地區人員進藏旅遊必須提供“入藏旅遊批准函”的規定。港澳遊客持中國特區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1998年以前簽發,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均可自行赴藏旅遊。

  進藏簽證

  1、只有持外國護照及來自臺灣的遊客需要辦理進藏簽證,大陸公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不需要辦理。

  2、申請進藏簽證的手續:你只要將你的護照複印件及職業等交給為您辦理旅遊的旅行社就可辦理進藏簽證。

  進藏簽證辦理好後,旅行社會給您一個進藏確認書,只有憑進藏確認書才能購買機票及汽車票並隨團旅遊。

  根據國家旅遊局規定,外國旅遊者、臺灣遊客和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藏期間不允許自行旅遊,不論客人人數多少,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遊。

  凡有組織的海外旅遊團隊須由其委託的旅行社向西藏旅遊局及其各地辦事處申請入藏批准函。對欲進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區旅遊局分別在北京、上海、成都、格爾木設立各地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海外散客。

  批准函注意事項

  將您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國籍、年齡、性別、職業、護照號碼)、進藏路線、大致遊程時間、旅行意向、聯繫電話等資料經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給西藏旅遊局駐各地的指定辦事機構,同時將護照首頁和簽證的複印件傳真或Email給我們,您會在2-4日內得到入藏的有關確認手續。

  在收到客人的護照和簽證複印件後通常可即刻簽出“外國人入藏旅遊批准函”。雖然只需要3個工作日審核簽發此入藏批准函,但考慮到與客人相關的機票、酒店、嚮導與車輛等旅遊事項的安排預定工作,請盡可能早一些辦理申請手續,以便就入藏旅行線路、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得到相應確認。

  另外,外國人去西藏邊境地區可憑進藏批准函申請邊境地區旅行證,一般由西藏旅行社代辦。外賓入藏一般需要辦理旅遊簽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L簽證,如果是商務簽證也可以入藏的,只是有些麻煩的。不過需要注意的,外國記者簽證是不允許進藏的,請外賓朋友注意這一點。

  所需條件

  1. 須通過旅行社辦理入藏函的簽證種類有:旅遊簽證(L)、定居簽證(D)、訪問簽證(F)、職業簽證(Z)、學習簽證(X);

  2. 旅遊簽證(L)辦理入藏函,只需提交遊客的護照和簽證掃面件即可;

  3. 定居簽證(D)須提交遊客工作(或定居)證明;訪問簽證(F)須提交遊客中方邀請單位證明;職業簽證(Z)須提交聘用公司證明;學習簽證(X)須提交遊客學校證明;

  4. 一切持公務簽證和記者簽證前往西藏旅遊的遊客,不由旅行社負責接待,請向外事部門諮詢相關情況;

  5. 入藏批件在進入西藏後,交由隨團導遊保管,完團後,由旅行社統一交還旅遊局存檔,任何入藏批件均不被允許帶離西藏。

  西藏自治區旅遊局辦理“入藏函”各地辦事處

  北京辦事處: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外大街機械大廈520室

  成都辦事處: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123號時代鋒尚901室

  上海辦事處:上海市南京(圖庫)東路233號,老介福商廈六樓

  格爾木辦事處:青海(圖庫)省格爾木市鹽橋路79號

  拉薩辦事處:拉薩市北京中路33號

  北京海澱區辦理地址:花園路3號桑普太陽能研究所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