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專題
在國臺辦領導的高度重視與親自推動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大力支援,有關專門委員會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的困難,于去年年底將《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下稱《投保法》)執法檢查列入常委會2010年監督工作計劃。為了做好這次檢查工作,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組織調研組分別赴廣西、海南、廣東和上海進行了前期調研,提出了關於檢查內容與檢查重點的建議。1月11日,執法檢查組召開全體會議,聽取了國臺辦、商務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海關總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等單位關於《投保法》實施情況的彙報。會後檢查組分成2個小組,分別由華建敏副委員長、嚴雋琪副委員長帶隊,于1月13日至2月1日先後赴上海市、福建省和廣東、江蘇省進行了實地檢查,鄭立中常務副主任、陳元豐副主任、龍明彪主任助理等辦領導分別陪同檢查。同時,檢查組委託北京、遼寧、浙江、山東、湖北、重慶6省市人大常委會檢查了本地區《投保法》的貫徹實施情況。赴地方檢查期間,檢查組分別聽取了4省市及臺商投資較為集中的廣州、東莞、南京、蘇州、昆山、福州、漳州、福清、龍海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彙報,實地考察了18家不同類型的臺資企業,多次召開臺商協會和臺資企業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的反應,並在檢查結束時與當地省(直轄市)領導交換了意見。通過此次執法檢查,一批《投保法》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全社會更加關心重視臺胞權益保護工作的氛圍正在形成。
4月26日,嚴雋琪副委員長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作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會議對此進行了認真審議,提出了審議意見,要求認真研究處理,並將研究處理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書面報告。為此,經報國務院領導批准,國務院辦公廳責成國臺辦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做好整改落實工作,並寫出書面報告。遵照上述要求,國臺辦會同有關各方積極開展工作,督辦處理了相當數量的臺商投訴大案、要案、積案,研究解決了一批廣大臺胞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問題(如針對在粵臺胞普遍希望儘快授權廣東省公安機關補、換發五年有效臺胞證的問題,國臺辦會同公安部即刻研究部署相關工作,並於今年5月正式推出此項政策,深得廣大在粵臺胞的讚譽),並結合審議意見從提高思想認識、完善法制環境、健全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報請國務院審定。據了解,年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上述整改落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