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臺灣地區居民評職稱工作政策說明

2012-12-06 10:23 來源:廈門人事網

  1、“在廈臺灣地區居民評職稱”的有關情況。

  答:好,我先介紹一下基本情況。為進一步擴大兩岸專業技術人才的交流與合作,探索建立適合在閩工作、創業的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機制,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和服務平臺,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2008年6月,福建省人事廳分別與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臺辦共同下發了閩人發[2008]70號、71號、72號、73號文件,決定在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農業技術、衛生技術等4個系列開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

  從2008年開始,廈門市率先開展在廈臺灣地區居民職稱工作,到目前為止,已有108位在廈臺灣地區居民在我市申報職稱,其中有已有56人取得相應職稱,還有34人待評審。隨著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配套改革試驗的開展,兩岸人才交流合作不斷擴大,作為市政府人事部門,廈門市公務員局將繼續做好兩岸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工作,為了我市兩岸交流配套改革試驗做好人才服務工作。

  2、什麼叫職稱,如何取得職稱?

  答:大家通常所說的“職稱”,其實叫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它是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專業技術職務必須具備的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通過評審、確認、考試三種方式獲得。

  對臺灣專業技術人才開放資格考試工作始於2007年,目前,國家對臺灣居民開放的資格考試項目有26項(類)。其中:

  職稱類的資格考試有:經濟、會計、衛生、電腦技術與軟體、品質管理、翻譯、統計、審計;

  職業資格類的資格考試有:拍賣師、執業藥師、棉花品質檢驗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含珠寶評估專業)、房地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造價工程師、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註冊稅務師。價格簽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3、取得職稱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答: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直接從事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農業技術、衛生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地區居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操守。符合所申報專業福建省相應的評審工作實施意見規定的任職條件者,均可在我市申報相應的職稱。

  衛生技術和經濟專業的高級職稱可通過評審辦法取得;中級和初級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鋻於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地區居民以前都未取得大陸的職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所以,在閩臺灣地區居民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要求具備下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具體規定為:

  中級職稱: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9年以上、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6年以上、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可直接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高級職稱: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11年以上、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9年以上、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可直接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4、申報職稱的程式是什麼?

  答:

  中、初級職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市臺辦同意→市相應系列主管部門初審→市職改辦預審

  高級職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市臺辦同意→市相應系列主管部門初審→市職改辦審核同意並出具委託評審函→省相應專業職改辦審核→省職改辦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