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為什麼必須堅決反對李登輝的“兩國論”分裂主張?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公然拋出"兩國論",宣稱兩岸關係是"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徹底背離了一個中國原則,充分暴露了其分裂中國的領土和主權、企圖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政治本質,完全背棄了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對兩岸關係和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和危害性。我們立即開展了堅決的鬥爭,粉碎了李登輝妄圖將"兩國論"納入臺灣地區所謂"法律"中去的圖謀。李登輝下臺後,仍然不遺餘力地鼓吹"兩國論",提出所謂"臺灣中華民國"、"兩國一制"、"2008年獨立建國"等更露骨的分裂主張,並組建臺灣團結聯盟 (簡稱"臺聯黨")、實際推行"兩國論"。2002年8月,陳水扁提出了"一邊一國論",與李登揮的"兩國論"同出一撤,而且更露骨、更嚴重。"兩國論"和"一邊一國論",不論從歷史、現實還是從法律上講都是荒謬的。雖然海峽兩岸目前尚未統一,但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沒有變,中國擁有對臺灣的主權也沒有變,兩岸絕非兩個國家,一個中國是現實的存在。這是因為:
第一,中國的主權不可分割。主權是一個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其對內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是國家固有的根本屬性。主權永遠屬於國家整體,不可分割,也不可分享。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宣告中華民國歷史的終結,使其永遠喪失了行使中國主權的資格,這是中國人民的歷史選擇。從國際法的角度看,這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繼續存在的情況下,代表該主體的舊政權被新政權所取代,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並未因此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包括臺灣在內的全中國的主權。第26屆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確認了這一事實,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中國的惟一合法代表在聯合國及其一切機構的合法席位。2758號決議使用的是"恢復"字眼,這一具有特殊法律意義的概念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得到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承認。國民黨統治集團退踞臺灣以來,雖然其政權仍然使用"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名稱,但它早已無權代表中國行使國家主權,實際上只是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地方當局。
第二,現實中,國際社會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嚴正立場和合理主張,已贏得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理解和支援。絕大多數國家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
第三,臺灣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主要是外國勢力干涉和臺灣分裂勢力阻撓的結果。兩岸尚未統一這種不正常狀態的長期存在,並沒有也不能改變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
綜上所述、"兩國論"與事實相悖,于法理不容,必然遭到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