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為什麼我們主張用和平的方式實現兩岸統一,同時又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2003-01-01 11:11 來源:國務院臺辦

  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純屬中國內政。解決臺灣問題的本質,是實現國家統一、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問題。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解決臺灣問題無非有兩種方式,即和平的方式和非和平的方式。究竟採取何種方式解決臺灣問題,中國政府並無義務對任何外國做出承諾。

  自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佈和平統一方針以來,儘管國際形勢和臺灣局勢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中國政府仍然一如既往地堅持這一方針。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和平統一,對臺灣同胞有利,對全體中國人有利,對亞大地區乃至世界和平與發展有利,是解決臺灣問題的最好方式。為了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我們將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 爭取和平統一。採取武力的方式,將是最後不得已而被迫作出的選擇。

  在爭取和平統一的過程中,我們堅持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為什麼不能做這樣的承諾?第一,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保障。和平是統一的一種方式,是以統一為前提、從屬於統一大目標的、因而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而不是無條件的、絕對的。離開了統一,離開了一個中國原則,和平就失去了基礎。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爭取實現和平統一,避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就等於自捆手腳,結果只會使得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導致最終使用武力解決問題。第二,八項主張明確指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的,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的圖謀的。在臺灣,存在著一股分裂勢力,企圖依靠外國勢力的支援、千方百計地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在國際上,也存在著一股勢力,支援臺灣分裂勢力達到目的。正是由於我們堅持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才有效地遏制了臺灣分裂勢力在外國敵對勢力的支援下鋌而走險,穩定了兩岸關係大局,維護了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因此,中國政府在盡最大努力追求和平統一的過程中,從來就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江澤民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再次闡述了堅持和平統一與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立場:"兩千三百萬台灣同胞是我們的手足兄弟,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通過和平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我們將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貫徹八項主張,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我們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不是針對臺灣同胞的,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臺灣分裂勢力搞'臺灣獨立'圖謀的。維護祖國統一事關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國人民將義無反顧地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我們相信,臺灣同胞將越來越理解和認同我們這一基本立場、共同制止"臺獨"分裂圖謀,促進祖國和平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