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知識保護與合作協議執行情況總結

2012-10-31 18:56 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合作協議》自2010年9月生效以來,執行情況良好,提升了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合作水準。一是優先權申請。截止2012年3月,大陸方面共受理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的專利申請6042件,商標申請59件。二是協處案件。截止2011年底,大陸方面受理臺灣地區提請商標協處案件共計60余件,其中“臺鹽生技”、“臺銀”商標專用權等許多案件獲得妥善解決。大陸方面也向臺方提出包括“中網”、“央網”、“CCTV”搶注案在內的協處請求。在著作權保護領域,2011年大陸方面處理了大量涉及臺灣地區音樂製品的侵權案件,其中查處“四川天籟村音樂網”侵犯臺灣地區音樂作品38件,侵權人被判處徒刑並處罰金。三是著作權認證。大陸版權主管部門于2010年12月批准臺灣著作權保護協會作為大陸引進臺灣地區音像製品著作權認證機構。2011年,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完成來自臺灣地區授權的音像製品合同登記共計126件。四是品種權保護。大陸方面已受理5件臺灣地區蝴蝶蘭品種權申請。五是業務交流。雙方專利文獻交換與自動化數據合作等進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