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首季辦理兩岸司法互助案909件 比增逾三成

2013-04-16 10: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福州4月16日電 (記者 孫賢迅)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16日透露,今年第一季度,福建法院辦理海峽兩岸司法互助案件909件,同比增長30.6%。

  在福建辦理的兩岸司法互助案件中,協助臺灣法院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478件,請求臺灣法院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431件;主要是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等類型的案件。

  福建與臺灣一水之隔,兩地有著深厚商緣、法緣關係。近年來,福建法院在大陸率先設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和涉臺審判庭,開創大陸涉臺案件審判之先河。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表示,福建致力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暢通涉臺案件“綠色通道”,通過強化涉臺案件審判,打造涉臺司法品牌,有效增進兩岸司法互信。 

  在福建,現有九個中級人民法院全部設立了審理涉港澳臺外案件民事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成立涉臺審判庭,實現了涉臺案件審判專業化,統一涉臺司法尺度。

  在臺灣同胞重要祖籍地漳州,涉臺案件已實現專業化審判。漳州市中級法院在大陸首創刑事、民事、行政合一的涉臺案件集中管轄架構,聘任20名法學專家等知名人士擔任監督員和涉臺事務顧問,特邀167名臺灣同胞調解員參與化解糾紛767起,促成82%案件調解撤訴。

  漳州市還實現了涉臺案件多元化調解,法院與臺辦、臺協等建立對臺投資維權組,選聘126名臺企司法聯絡員,訴前排查調處涉臺糾紛261起;採取電話調解、節假日調解等靈活方式,加強辨法析理、判後答疑,促使涉臺案件自動履行率98.6%。

  為暢通涉臺案件“綠色通道”,福建各級法院與當地臺辦、臺商協會等建立聯席會議及聯絡員制度,對涉臺糾紛、涉訴案件相互通報、實時跟蹤、共用資訊,共同做好涉臺糾紛預警、預防、疏導和協調工作;廣泛開展走訪互動活動,在臺商投資區、臺企聚集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區設立巡迴法庭、司法服務聯絡點,向涉臺當事人發放涉臺民商事訴訟指南、開通熱線電話、不定期送法到府,方便涉臺當事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