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已商定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具體內容

2010-12-14 18:26 來源:

  12月14日下午,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在上海舉行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的預備性磋商,圖為鄭立中在磋商後的記者會上通報情況。(台灣網 鐘寶華 攝)

  台灣網12月14日上海消息 根據兩會每年兩次在兩岸輪流舉行會談的制度化安排,兩會第六次會談將於年內在臺灣舉行。12月14日下午,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和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率兩會人員在上海進行了預備性磋商,就舉行第六次會談的相關事宜交換意見。雙方商定,兩會領導人第六次會談于12月21日在臺北市舉行。

  雙方在兩會專家多輪業務性溝通基礎上,商定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具體內容,形成共同的協議文本草案;初步整理了投保協議協商進展的階段性成果,擬提交兩會領導人正式會談簽署或確認。

  鄭立中表示,兩會制度化協商自恢復以來,到今天已走過兩年半歷程。協商取得的成果,增進了兩岸同胞福祉,促進了兩岸關係的改善與發展。特別是今年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並生效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一步成為兩岸同胞的共識,成為臺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是兩岸協商遵循的基本精神,也是兩岸交往的有益經驗。我們相信,兩會在臺舉行的第六次會談一定會取得互利雙贏的新成果。(記者 鐘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