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滬簽署 明確市場開放清單

2013-06-21 23:42 來源:中新社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21日在上海舉行,雙方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該協議是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所簽協議之一,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文本長達48頁,正文分為四章、24條,有2個附件,分別為《服務貿易具體承諾表》、《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協議規定了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未來合作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機制等內容。協議明確了兩岸服務市場開放清單,在早期收穫基礎上更大範圍地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的市場開放措施。大陸對臺開放共80條,臺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

  雙方同意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服務貿易工作小組負責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事宜,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自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繫,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指定其他單位負責聯絡。服務貿易工作小組可視需要設立工作機制,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的特定事項。

  協議還明訂,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協議附件一所列內容應于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記者 董會峰石龍洪)